2004年11月25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家人失踪财产能否继承
  丽水李先生来电:我的哥哥两年前离开家乡到外地务工,至今没有任何音信。家里多次派人去找并且登了寻人启事,还是没有打听到他的下落。最近,他的妻儿以其失踪为由,准备分割他留下的财产,请问这种要求合理吗?本报作答:失踪人的财产是不能继承的。但是,如果失踪人一直下落不明,经失踪人的亲属提出申请,人民法院可以对失踪公民推定其死亡,即宣告死亡。宣告死亡后,他的财产可以被继承。